各位老師、同仁大家好:
為配合會計師查帳作業,請各單位注意下列事項:
- 關於110學年及暑修1期應退、應補繳之學雜各費(含學費、雜費、各種學分費、住宿費、各種學生保費、網路資源使用費、語言實習費),應退者請於7月14日前完成所有相關程序後,將資料送財務處以利退費手續。應補繳者請於7月25日前逕向出納組繳納款項完畢
- 7月25日中午12點前請將未執行完畢之預借經費歸還出納組,並檢附借支公文簽影本送交出納組存入校庫
- 7/1-7/14若需投保應依往例於生效日前3天輸入完畢
- 7/15至7/24有投保異動最遲在7/13日中午12點前完成
- 7/29至8/1有投保異動最遲在7/27日中午12點前完成
- 7月28日中午12點即可申請7月份的工讀費用(含專兼任助理人事費)
- 7月1日起所有粘貼憑證送批會更換成財務處卷宗,故如需留底者,請在送批前先行留底,如有需影印簽核完畢之憑證,請於9月以後提出申請
- 7月1日起採電子簽核的單據(人事費及差旅費核銷),應於系統送出電子表單後,立即送出電子表單+實體憑證至財務處。核銷111學年度的經費時,實體憑證依原規定俟電子表單簽核完畢後,再印出電子表單置於實體憑證正面加蓋騎縫章送財務處辦理核銷
- 110學年度人事費核銷系統及差旅核銷系統之資料請於電子表單送出後即刻上傳完畢
- 若活動或專案計畫為跨學年度,則請先將7月31日以前之單據,先行完成經費核銷
- 111年7月14日以前的活動各項經費,請於7月25日前向財務處辦理核銷
- 若屬於7月14日以後活動,且為7月31日以前之單據,請於活動完畢後一週內核銷,最晚不可超過8月4日向財務處完成經費核銷,電子表單亦應於8/4前會簽至財務處
感謝各位師長配合!